傑出公務人員得獎人

八十九年度得獎人

楊秀娟女士

得獎人學經歷

得獎時職務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研究發展處處長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律師事務所法律助理
彰化縣政府行政室視導
經濟部商業司、訴願會、秘書室、物價督導會報科員、專員、科長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科長、專門委員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研究委員、研究發展處處長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副局長
信義房屋仲介公司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現職西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著作我國憲政體制理性運作與發展之研究



重大事蹟貢獻

一、任職經濟部期間
    (一)承辦研訂「公平交易法」草案工作,參與經濟部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工作,積極蒐集國內外資料,研究公平交易法制(奉派赴日本研修並考取公費赴美國進修反托拉斯等經濟法制一年),排除萬難,完成草案之研擬,提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績效卓著。
    (二)服務於訴願會四年,積極處理經濟部主管業務之訴願案件,隨到隨辦,務求以最短時程完成分辦之工作,有具體績效。
    (三)參與經濟部物價督導會報籌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籌備小組工作,並負責法制組行政幕僚工作。於半年期間獨力完成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等五大子法草案之研擬,並就公平交易法施行完成相關法制研究與規劃,為執行公平交易法奠定完善的法制基礎。    

二、任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期間
    (一)於「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成立初期,圓滿完成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等子法之審議與訂定作業,並規劃、研辦公平會法制與訴願業務之有關建制工作,對公平交易法之順利執行,頗具貢獻。獲主任委員選為成立週年工作績優人員,公開表揚。
    (二)規劃並執行公平會與相關部會有關公平交易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除外適用檢討協調實施計畫,廣泛蒐集、檢索三百餘種行政法規、全面檢討與公平法規定有涉之法規、研提檢討修正意見供專案小組參考、主辦公平會與相關部會協調會議等,歷經一年之努力,完成所有行政法規之檢討與修正之協商。
    (三)規劃並辦理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研擬、分析、彙整等相關法制作業,認真盡職,依限完成交辦工作,達成任務。
    (四)規劃並積極辦理公平交易法之宣導工作,多次代表公平會赴司法官訓練所、法務部調查局、財政部、經濟部、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台北市商業會、、、等機關、團體,宣導講解公平交易法規定;並於八十年中美、中加貿易諮商會議中簡介我國施行公平交易法之情形,對公平交易法執行初期之宣導助益良多。
    (五)八十四年因對主管業務認真盡責及多所貢獻,績效卓著,獲主任委員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以資獎勵。    

三、任職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期間(擔任研究委員任內)
    (一)參與行政院研考會籌辦「國家發展會議」,並擔任憲政體制組幕僚行政工作召集人,督導並促成會議之順利進行。
    (二)參與行政院研考會研訂「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提供法制及立法技術之意見,對於中央政府組織體制之規劃與重建,助益甚大。
    (三)參與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相關工作,協助研訂「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並提供相關法制業務上之意見,有助於精省工作之順利進行,獲獎勵在案。
    (四)擔任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推動委員會」委員,審議建置企畫書,積極任事,提供建置上法律使用需求意見,協助推動資料庫之建置,促成實現政府法規資訊之公開。    

四、任職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期間(擔任研究發展處處長任內)
    (一)綜理研究發展處主管業務,健全研究發展制度,加強委託研究管理機制,避免政府經費之不當運用;辦理重要專案研究,提供決策建議,力求施政周延,確具成效。
    (二)主動瞭解並蒐集民意,審慎規劃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督促各機關確實改善民眾抱怨事項;積極辦理民意調查業務,務求反映民意,提供決策參考,確有績效。
    (三)推動行政院「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積極宣導政府為民服務觀念與作法,執行為民服務工作之定期與不定期考核,強化政府服務再造工作,有創新作法。
    (四)擔任行政院「海洋政策白皮書」編纂委員會編纂委員兼總召集人,負責彙整編纂行政院所屬相關機關海洋政策,完成草案簽報行政院,圓滿達成任務。    



考察研究計劃

研究主題:我國憲政體制理性運作與發展之研究
    一、過去十年間,修憲機關因應環境與政治局勢變遷,不斷地增修憲法條文,而修憲結果是否引導合理憲政體制運作?是否對總統制與內閣制有清楚的定位?抑或是雙首長制?今年五月二十日新政府成立,陳總統一再強調的全民政府是否合於憲政運作?聯合內閣的可行性如何?總統與行政、立法兩院的權力結構與互動關係等,均是值得探究的課題。
    二、根據憲法法學,憲法的權力來源主要的基礎有二,其一是憲法制度的可行性,亦即憲法制度在法理邏輯上的正確性與該制度符合人民的現實政治認知;其二是主要政治力對憲法的認同,及基於認同所產生施行憲法的意願。本研究希望基於上述權力的基礎,嘗試釐清目前我國的諸多憲政爭議與未來發展方向。
    三、美國是實施總統制成功的國家,英國則是實施內閣制成功的範例,法國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是否合用於我國現況?本研究將藉由美國人文薈萃、民主自由、資料豐富的環境下,以三權分立的美國總統制為基礎,探討其他歐洲民主先進國家的民主憲政體制,衡酌我國民主憲政發展之特性,釐出最適憲政體制運作的修正方向,並試擬憲法修正條文,做為政府未來擘劃憲政體制與發展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