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公務人員得獎人

九十二年度得獎人

郭淑貞女士

得獎人學經歷

得獎時職務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處處長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碩士
英國倫敦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
經歷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審查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處、法務處、第二處副處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處處長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處處長
總統府法規會主任委員
現職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重大事蹟貢獻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創立伊始,參與並規劃辦理案件調查程序及基準之建制,訂定「仿冒」、「不實廣告」、「欺罔及顯失公平」等案件處理原則,以及「多層次傳銷案件調查作業處理原則」,建制不公平競爭案件查處及審查之標準透明法制作業程序及基準,降低公平交易法執法之不確定性。    

二、規劃並辦理產業普遍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行業導正,選定經常性違法事業,推動不公平競爭重點督導計畫,加強產業守法自律,匡正市場競爭秩序。    

三、建立「多層次傳銷之監督監管機制」,透過內部管理作業暨外部與財政部等機關暨業界之聯繫窗口及通報系統的建立,積極掌握傳銷事業之營運資訊。另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重點督導計畫」,涵蓋層面及於跨國多層次傳銷活動,事前防杜違法,保障合法業者及參加人權益。    

四、即時查處共享人生國際電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等數百家違法多層次傳銷案件,有效打擊非法多層次傳銷事業,降低受害層面及範圍。另爭取國際協助,成功查處非法跨國多層次傳銷事業,展現我國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之國際形象。    

五、訂定「建立公平交易行政程序法制計畫」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程序法建制計畫」,於各部會中率先完成行政程序建制之各項推動工作,獲頒「金斧獎」。    

六、規劃修正公平交易法及施行細則、研(修)訂案件審理原則計四十餘項,提升辦案品質及效率,確保民眾權益及市場公平競爭。    

七、綜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建立橫向溝通及協調網絡,查處不公平競爭之仿冒案件。並參與國際智慧財產權諮商會議,宣達我國執行公平交易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成效。    

八、參與中美、中瑞(典)、中德競爭法主管機關諮商會議,掌握競爭法國際脈動,提昇我國競爭法國際地位。    



考察研究計劃

研究主題:競爭政策在全球化經濟體系中之定位與國際規範機制
隨著自由化的經貿發展趨勢,跨國的經濟活動更為蓬勃,經濟活動亦更形多樣化,除跨國投資外,巨業合資或購併、策略聯盟、異業結合亦躍登國際經濟舞台,加速經濟全球化之發展進程。在此種經貿體系下,國內之經濟秩序與國際間之經濟活動甚難截然分割。時至今日,國際間已有八十餘國制定競爭法。然由於各國產業發展及法制文化之差異,各國立法寬鬆不一,執法經驗亦因立法時間不同而有別。國際間面對此種差異,訴求調合之聲浪俱增。


歐盟向來倡議將結合審查、國際獨占、反托拉斯行為、限制競爭、差別取價、固定價格、濫用市場地位等納入國際競爭規範,並主張成立國際競爭法管轄機關。OECD遂為國際間第一個設立常設委員會專事研究並協調各國競爭政策與競爭法之國際組織,且已就跨國結合、核心卡特爾、獨占地位等反托拉斯行為訂定建議書。素有競爭法經驗的美國,也從初始消極抵制訂定國際競爭規範,轉而積極廣納國內業界意見,草擬國際結合規範。


本研究計畫重點在了解OECD競爭政策與競爭法之發展及法制內涵,並探討其組織成員間如歐盟、美國競爭法之調合及互動機制,同時研析其與其他國際組織間如WTO、UNCTAD法制作業之橫向調合及機制,以了解國際競爭議題之趨向,及競爭管制機制於全球化經濟發展體系之定位,俾利我國訂定符合經濟利益及國際規範之競爭政策,達成促進產業發展與維護國內公平競爭秩序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