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公務人員得獎人

一〇四年度得獎人

蔡淑鈴女士

得獎人學經歷

得獎時職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學歷中國醫藥學院公共衛生學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博士
經歷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經理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主任秘書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組組長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現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著作長期照護制度之發展及與醫療之整合—借鏡日本、德國、英國與南韓之經驗



重大事蹟貢獻

一、在中央信託局公保處襄理期間:代表公保單位參與全民健康保險之規劃、在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一年期間,兼任該處綜合規劃組組長,負責全民健保法與施行細則草案草擬、中央健保局組織條例草案草擬,配合全民健保法立法通過,中央健保局成立,並順利籌設健保局六個分局及成功協助公保處醫療相關同仁順利隨同業務移轉健保局。    


二、在中央健保局副理、經理期間:

    (一)在中區分局及台北分局經理期間:
        1. 921地震,多次土石流災難與SARS期間之處理得宜:
            88年台灣中部發生921大地震,屬健保中區分局轄區,蔡員在災後即奉派接掌中區分局,為確保災後民眾就醫權益,包括發放災民震災健保卡、協助陷入困境之家庭繳納健保費與協助陷入困境之特約診所與醫院重建與渡過難關等,在最短時間內讓中部醫療體系回復正軌,於89年以督導921震災緊急處理,績效卓著,記功一次。大地震後之中部地區復因大雨後反復出現土石流,總能在第一時間與當地衛生局協調其它醫療人力,利用緊急直升機運送醫師與藥物,使孤村中之民眾健保權益確保,另對重症病患並立即以直升機後送至特約醫院,以確保其順利就醫。 又92年間台灣爆發SARS大流行,北部與南部衝擊尤甚,健保中區分局奉行政院衛生署指示立即於該分局與轄區醫院共同成立”中部地區抗SARS指揮中心,集合中部胸腔科專科醫師,精準過濾疑似病例與確診病例,並協調調度轄區醫院之負壓隔離病房之設置與使用,使醫療資源得到最有效之利用,中部安然渡過危機,蔡員於93年以抗SARS期間主導任務領導有方,記功兩次。
        2. 協助經濟弱勢確保健保就醫權益:
            為協助經濟弱勢民眾之健保權益,六分局中首在中區分局推動成立愛心基金,結合社會資源協助弱勢加保與就醫專案,92年並因本案獲第5屆行政院為民服務品質獎(善用社會資源獎項),其它各分局紛紛啟動相關專案,93年以工作績優,記功一次。
        3.導入實證醫學為主之醫療,以提升醫療品質:
            另為提升健保醫療品質,在中區分局期間首推「健保與中部醫界合作之證據醫學、案例研討與醫療品質審查專案」,集合各科專科醫師成立證據醫學小組,針對不同醫師間之診療之差異提出檢討,並蒐集最新之專業證據,經專家確認對民眾有益,即已書面或電子郵件傳給轄區相關醫師參考,以共同提升醫療品質,並於93年將健保與醫界共同努力之成果集結成冊「運用証據醫學提升醫療品質醫療品質叢書之一與之二」。
        4.營造優質之顧客滿意服務:
            在中區分局期間,因積極營造優質之為民服務,迭獲評為6分局中之績優分局。任職台北分局期間,為提供大台北地區民眾提供以顧客為導向之優質健保服務,啟動再造「台北分局之聯合服務中心」,解決每天大量湧入的現場客源(3,000人次)及Call Center每日近萬通的話務量問題。除整合分散於三個不同樓層的聯合服務中心並提供單一窗口的服務外,更積極簡化作業(如:民眾免填表服務、利用健保IC卡補印繳款單等)及縮短作業流程(如:製卡時間由40分縮短至15分)及Call Center功能升級人員擴增等,使顧客整體滿意度由再造前的86%大幅提升至再造後的96%,並持續維持高滿意度。
        5.在健保總額預算下穩定分區點值,共創健保、醫界與民眾三贏:
            中部與台北地區為全台灣醫療資源最密集之地區,在健保實施分區總額預算後,分區總額預算多寡係以加保民眾數為分配基礎,而不論其醫療資源多寡,故穩定分區點值與民眾就醫權益維護是最艱難之任務。為穩定中部地區與大台北地區各4個醫療總額之點值,除陸續啟動與醫界建立夥伴關係,共同定期召開各總額共管會議,並加強費用審查與查核虛浮報,建立各項控制費用與確保民眾權益之制度,迭獲轄區醫界支持,任內4個總額點值分別提升2至10%不等,在有限分區總額下,共創健保、醫界與民眾三贏。
        6.積極營造優質英語環境,並獲外籍人士好評:
            在台北分局期間,為提供參加健保的外籍人士(18萬人,約為全國外籍保險對象的1/3)優質的英語環境、6分局首先成立外事小組,專責外事業務、英語單一窗口臨櫃服務、編印各項英語文宣、表格及出版品、建置獨立英語網站(提供查詢、預約、列印、醫療院所電子地圖、網站連結等20大功能,是互動、AAA無障礙及PDA服務的優良英語網站)、清楚的雙語道路標示(包括捷運站、各重要路口等)及服務指引、發展國際事務(接待韓、日、瓜地馬拉、沙烏地阿拉伯等外賓及候鳥計畫實習人員,並接受韓國KBS電視台專訪),提供我國辦理健保的經驗並擴展世界能見度。經行政院研考會評定為95年營造優質英語生活環境特優單位(全國第一),並以績效卓著,領導有方,記功兩次。

    (二) 在總局醫務管理處經理期間,全面推動健保支付改革,擴展多元支付制度,誘導醫界提供有效率與品質之醫療服務:
1. 99年提出五階段導入住院TW-DRG支付制以取代論量計酬制,並順利導入第一階段,提升住院醫療之品質與效率。100年提出門診整合支付計畫,病人得以一次掛號獲多科整合醫療,對多重疾病病人之照護品質提升有實質助益。99至101年間陸續發展不同疾病之論質計酬制,包括肝炎帶原者,孕產婦全程生產,精神分裂症,初期腎藏病等之疾病管理論質支付制,101年全國選出八個團隊進行論人計酬之試辦,鼓勵提供整合醫療,以預防醫學取代疾病治療,減少醫療浪費與無效醫療等,以提供有品質具效益之醫療。
2. 面對醫界五大皆空之訴求,啟動第二次醫療成本分析,以RBRVS之方法進行,配合二代健保實施將受刑人納入健保,將健保醫療提供至49個矯正機關,並建立轉診制度。
3.全面推動國際疾病與處置分類,由ICD9提升為 ICD-10-M/PCS,專款訓練種子師資。    

三、在主任秘書與副署長期間,全面輔佐署長推展全民健保業務:

        1.籌辦「全民健保20周年國際研討會」,籌備期間長達1年,主要係委託美國哈佛大學蕭慶倫教授負責規劃,由蔡員擔任本署主要聯繫窗口,負責溝通研討會主題、邀請對象、研討會設計及後續論文發表等。該研討會在104年3月16日至17日舉辦,共邀請11位美國、西德、加拿大、日本及英國醫療經濟學家及社會學家與國內6位學者共同為台灣全民健保20年之成就、面臨挑戰與因應對策共同把脈,是一次成功之研討會。

        2. 因應104年6月27日八仙塵暴突發事件,須及時處理499位嚴重傷燙傷病患之健保醫療因應,輔佐署長在第一時間與新北市政府達成協議,除健保醫療給付範圍部分由健保給付外,非健保給付範圍由本署先行代墊,再由新北市政府專案返還,已使第一線醫療人員無財務之後顧之憂,全力搶救傷患。截至8月12日止,死亡人數11人,遠低於過去10年相同嚴重度之燒當傷病患之死亡率。另為應生還者後續長期復健之需,再提出「燒燙傷病患急性後期照護計畫」,並與社會福利服務無縫接軌,落實行政院「1人1案,長期陪伴」之目標。    



考察研究計劃

考察訪問計畫書
馬總統於101年5月20日就職演說中即提及:「長期的少子女化與高齡化是臺灣必須面對的國安課題,儘速推動長期照護體系」。臺灣近年來已開始面臨人口快速老化及少子化;自82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即跨越7%的人口高齡化國家(aging nation)門檻,至103年老年人口比率已達到11.7%;由於戰後嬰兒潮,未來幾十年臺灣人口老化情形將更為明顯。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之人口中推計結果顯示,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從101年的260萬人(11.2%)增加到119年的563萬人(23%),至149年更將高達746萬人,佔總人口之39%。在此同時臺灣亦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臺灣每一婦女平均生育數由90年的1.72人下降至97年的1.05人,在99年更已跌破平均1人的大關,臺灣人口未來高齡化與少子化趨勢已十分明顯。


在人口高齡化之速度上,臺灣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雖目前屬人口老化不嚴重之國家,但若臺灣生育率持續維持低於1%,則在未來40年間,臺灣將與南韓並列為人口老化速度最快之國家,至西元2060年甚至會超越日本成為全世界人口最老化之國家。


面對高齡社會來臨,荷蘭及德國分別在西元1968年及1995年開辦長期照護保險,而鄰近之亞洲國家如日本及南韓也分別在西元2000年及2008年開辦長期照顧保險。日本開辦長期照顧保險時老年人口占率已超過15%,韓國則占10.3%。


而臺灣近年已加強相關老人照護方案,包括「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與「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等,惟目前除經濟能力弱勢接受長期照顧個案有政府全額補助外,其餘使用者需自行負擔較多費用,致使一般失能國民接受長期照顧之意願不高,多數由家人自行照顧,長期沉重之照顧壓力,又缺乏適當之喘息服務,至偶有因無法支撐而發生人倫悲劇之事件,是以行政院提出應儘速實施長期照顧保險之重要政策,以期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提供全人照顧,此項政策在現階段已屬刻不容緩。


依據99年行政院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之結果顯示,推估未來50年之失能人數,於105年將為773,300人,其中65歲以上占65.52%,至120年失能人數將達1,164,400人,而65歲以上占79.18%,至149年之失能人數將高達1,788,600人,而65歲以上占91.3%,可見失能與高齡化交互影響之效果嚴重,未來臺灣因應人口老化之長期照顧的需求必然大量增加。因疾病或老化所致失能且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需健康與醫療服務外,亦需要廣泛的長期照顧服務。


為了滿足日漸增多之長期照顧需求,政府循三階段推動長照服務,第一階段為「長照10年計畫」,建構長照服務先驅工作,第二階段實施長照服務法,建構長照服務網,第三階段推動長照保險制度。「長照10年計畫」迄今已完成,「長期照顧服務法」業已於104年6月3日順利通過立法,並規定於2年後實施。另「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已於104年6月送立法院審議中,未來立法通過可為長期照顧保險實施奠定法源基礎。依據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明定保險人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能及早進行長照保險全面上路之籌備工作,健保署已於104年初完成2年籌備計畫,俟該保險法立法通過即刻全面展開籌備工作。


依照長照保險法草案規定,給付項目包括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護理服務、自我照顧能力或復健訓練服務、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空間或修繕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喘息服務、照顧訓練服務、照顧諮詢服務、關懷訪視服務與照顧者現金給付等共13項,上述給付項目與現行健保所給付之醫療服務,無論是提供服務之機構或個人、提供服務之方式與內容、保險支付支方式與價格等,均有很大之不同,且失能者所需之服務將會含蓋健保給付之醫療服務與長照保險給付之照顧服務,兩種服務如何整合、及長照服務市場(包括居家、社區及機構式等三種多元長期照顧服務)提供之人力、服務品質及機構管理等問題,均為本署籌備長照保險之重點工作。


日本為亞洲實施介護保險(及長照保險)之先驅者,實施至今14年,已累積許多經驗,並奠定很好之基礎。近年日本為發展經濟,更將長照產業(銀髮產業)之發展視為生產,非消費。日本與台灣同位於亞洲,文化接近,老人長照需求接近,台灣發展長照保險應向日本介護保險借鏡學習,並汲取其14年推動之經驗。


為增強對日本介護保險之理論與實務之瞭解,特提出一個月之日本研習行程,內容包括大學與研究機構介護保險之理論與制度發展之研習,政府單位之參訪了解其政策發展背景與推動之經驗,及實務長照服務單位之參訪了解各種服務提供之人力、品質與成本細節等,訪視機構位於包括東京、秋田、宮城、名古屋、廣島等5縣市,由都會區至偏鄉,所有行程將請日本東京國際醫療福祉大學武田正樹教授及岡村世理奈教授協助安排,並將諮詢秋田縣公立國際教養大學梅源教授,希藉由此次行程之學習,並將所獲得之知識與學習心得應用於本署未來籌備長照保險之工作上,使籌辦工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