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公務人員得獎人

八十九年度得獎人

周燦德先生

得獎人學經歷

得獎時職務教育部社會教育司司長
學歷省立嘉義師專國校師資科畢業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學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
經歷正修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講座教授
教育部常務次長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教育部社教司司長
教育部專門委員兼國會聯絡小組召集人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副司長
教育部督學
現職醒吾科技大學校長



重大事蹟貢獻

一、教育部管考科長任內:
    (一)策劃建立並推動「教育部管考系統」,系統管制並掌握一六五項重要施政計畫或措施之執行,如興建兩廳院、自然科學、科學工藝博物館、台大、成大醫學院整建工程計畫…等國家重大建設。
    (二)配合行政院整治治安之重大政策,參與策劃並推動全國輔導工作六年計畫-「朝陽方案」、「璞玉專案」、「春暉防毒專案」等青少年輔導計畫,訂頒管考要點,成立中央、省及縣市管考督導會報,有效地全面遏阻青少年吸食毒品及降低犯罪率。    

二、擔任專門委員、副司長同時兼任教育部與立法院、監察院及國民大會之國會職絡小組召集人期間:
    (一)綜理教育部重大法案如: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國民教育法、社會教育法、教師法、師資培育法、特殊教育法….等。於立法院審議時之法案統籌協商工作,順利完成教育政策的合法化。
    (二)前後十年負責施政總質詢、教育委員會及各種專案報告質詢問題之擬答暨教育部與國會之協調聯繫工作,建立了教育部與國會良好運作關係。
    (三)多次統籌處理或參與協助化解民眾陳情或抗爭之危機事件,如:小白球(高爾夫球)案、國際商專學生罷課案、文大美術系學生到部陳情案、北區五專聯招登記不公案、國光劇校學生體罰案…等,均圓滿落幕,減少民怨並免於釀成學潮。    

三、國民教育司副司長任內:
    (一)主持完成國民教育法、幼稚教育法之修法工作,為國教與幼教優先區之劃定、教育實驗、私人興學、小班教學….等多項教育改革措施奠定法律基礎。
    (二)參與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法工作;研訂並推動「國民中學潛能開發教育實施計畫」,全國每年開辦約7000班,減少青少年犯罪問題助益頗大。襄助綜理「整建國中小教育設施計畫」,以670億元分五年全面更新3302所國民中小學十一大項約四十萬小項之軟硬體教育設施;執行「發展與改進幼稚教育中程計畫」,大幅提升五歲幼兒入園率,由84年度的45.4%提升至86年度的63%。    

四、社會教育司司長任內:
    (一)推動全民外語學習方案,策劃研發首套本土性「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評量系統。提升全民英語能力並節約甄選外語人力物力資源。推動全民學習外語列車,開辦計程車司機、旅館與餐飲服務人員、觀光區售貨員,警察、總機等工作亟需外語能力者學英、日語1,606班,受惠32,120人。
    (二)研訂「推展學習型家庭,建立祥和社會」中程計畫,分五年對單親、原住民、身心障礙者、隔代教養、雙薪及一般低收入戶等六類社經不利地位之弱勢家庭,輔導其經由學習提昇社會適應能力。
    (三)推展學習型企業、社區、警察、矯正機構、醫院、學校及公務人員機構,全面建立公民營學校、機構成為學習型組織。
    (四)主持規劃並辦理兩次千禧年終身學習之旅博覽會、終身學習節兔龍(To Learn)列車、探索的喜悅、和平與和諧、100個文教基金會終身學習博覽會等全民學習活動,主持編寫「學習之歌」(大家來讀冊)的國、台語兩版本宣傳曲,並親譜歌詞,鼓勵全民終身學習。
    (五)與文教基金會聯合推動「學習也瘋狂」文教基金會學習列車,計有400多個文教基金會共同參與媒體探索、生態關懷、科技創新及藝文賞析等四項列車約1,400多場全民學習活動。    



考察研究計劃

教育部於八十七年二月,發佈「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並訂八十七年為終身學習年。同時策劃並提供了十四種終身學習的管道和機會,如:回流教育的推動、全民入學管道的放寬、外語學習的推廣…等,而民間讀書會也如雨後春筍般地蓬勃發展,各種學習管道和活動非常多;惟迄自目前為止,仍欠缺一個完整的體制建構,包括:在縱向的方面要如何聯繫家庭、學校、社會的學習機制,以發揮三位一體教育的功能,使能相互銜接佈建一個有系統、有組織的終身學習網脈;在橫向的方面要如何規劃推展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的各種教育活動,藉以建立「人人學習、時時學習、處處學習」的學習社會。因此,本研究計畫之目的乃希望考察各先進國家如何系統整合其學校、社教機構、公民營企業機構、民間法人團體…等推動終身學習之資訊與資源,並如何統整規劃運用之有效策略?俾作為建構我國成為一個以終身教育為主軸的學習體系之參據。